乐都区洪水镇姜湾等9村高标准农田整理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2019-YL-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洪水镇姜湾等9村高标准农田整理项目已由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青国土资土【2018】85号、青财建字【2018】233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乐都区
(2)招标内容:维修2座提灌泵站,整修干渠2.49公里、支渠6条长5.96公里、斗渠19条长11.97公里、农渠132条长51.29公里,配套建筑物;整修田间道21条长12.95公里,采用砂砾石路面。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发包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一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2949001001
标段名称:乐都区洪水镇姜湾等9村高标准农田整理项目 标段一
发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367天
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
标段二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2949001002
标段名称:乐都区洪水镇姜湾等9村高标准农田整理项目 标段二
发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367天
合同估算价:6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网上报名后,请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4号写字楼36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6月01日09:00时至2019年06月05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四号写字楼36楼)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24日 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24日 9:30,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都区)三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 青海项目信息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西关街35号 |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四号写字楼36楼 |
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人:侯女士 |
电 话:0972-8633290 | 电 话:0971-6161278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9年05月31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