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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新能源出租车购置及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5月24日    

兴海县新能源出租车购置及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青海方旭公招(服务)2019-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兴海县新能源出租车购置及运营项目已由兴海县人民政府第【13】期(文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兴海县交通运输局,现委托青海方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中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南州兴海县

(2)招标内容:兴海县新能源出租车购置及运营,其中包括:购置新能源出租车20辆及运营,(车辆为新能源油电混合车辆),办公室8-10间(占地面积6600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取得客运道路许可证的企业,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须提供近一年(2018)年度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满一年成立单位提供认缴承诺书);

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中国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截图;

5、近一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任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未受到州、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运管机构通报批评或省级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的。

6、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黑名单”名录下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27日至20190531,每日上午9:0012: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30

报名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843号写字楼四层1043

4.2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留档备案)。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6271430分,地点为: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南州开标室一。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

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青海省经济信息网

7、联系方式

人:兴海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兴海县政府4楼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人:力先生

联系电话:0974-8581668

代理机构: 青海方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843号写字楼四层1043

人: 韵女士

联系电话: 0971-8807009

20190524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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