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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口至大河家(省界)公路工程沿线站点燃煤锅炉改造工程第四次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5月23日    

川口至大河家(省界)公路工程沿线站点燃煤锅炉改造工程

第四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川口至大河家(省界)公路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3】1442号、青发改基础【2017】287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以青审字2800120180359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由于该工程的沿线站点燃煤锅炉改造工程第一次、第二次及第三次均公开招标失败,现进行第四次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民和县境内。

2.2工程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民和县城西南川口镇南庄子村,与民和至平安段公路川口互通A匝道相接。路线向南经东垣渠、南庄子移民新村、吉家堡村至下马家村后,沿巴州河两侧河岸阶地布设,经巴州镇后设岘子隧道穿越岘子山,经莫家沟、华林咀、古鄯镇西、庙台沟,设七里寺大桥跨越川官老路,设羊羔圈隧道、尕红沟隧道、腰沟岭隧道穿越浪塘山,经满坪镇设河口1、2号隧道穿越河口阴山至阳龙坪村,设公哇岭隧道穿越山体,经韩家咀村、跨越韩家沟后沿川官公路老路西南侧甘沟乡山间谷地布设,向东南至虎狼城村,经中川乡岔口后沿老路在官亭镇西南侧山脚布线,终止于大河家黄河大桥桥头北侧。

由于川口至大河家(省界)公路工程沿线服务区和收费站等站区所安装使用的采暖燃煤锅炉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将燃煤锅炉改造为天然气锅炉,原已安装完成的天然气锅炉因缺少LNG气化站无法运行,本次招标为沿线设施LNG气化站设备采购及建设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及缺陷修复等。LNG气化站分别位于S307川口至大河家(省界)公路官亭收费站、巴州收费站、满坪收费站、古鄯服务区A区、古鄯收费站。

名     称

设计规模

小时流量

官亭收费站LNG气化站

10m3LNG储罐

100N m3/h

巴州收费站LNG气化站

10 m3LNG储罐

100N m3/h

满坪收费站LNG气化站

10 m3LNG储罐

100N m3/h

古鄯服务区A区LNG气化站

20 m3LNG储罐

200N m3/h

古鄯收费站LNG气化站

10 m3LNG储罐

100N m3/h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

CD-QHZ

LNG气化站设备采购及建设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及缺陷修复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1 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8月30日。

2.4施工地点:川口至大河家(省界)公路沿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与业绩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CD-QHZ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机关颁发的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1级证书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D2级及以上)证书或2级及以上锅炉安装资格证书或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格证书;

3、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机关颁发的GB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格证书。

近三年(2016年4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个建设规模20 m3及以上LNG气化站供货安装项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财务、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性资格要求;

⑤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认定。

3.3投标人信用等级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为C、D级的企业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9】85号)、《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青交办公[2014]81号)及关于修订《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号)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凡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请于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青海省西宁市交通巷6号(青海路达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代表应持持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详见附件)和经办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号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

青海交通网:jtyst.qinghai.gov.cn/、

青海路达招标网:www.qhldz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    编:810000

邮    编:810008

电    话:0971-7797324

电    话:0971-6187506

传    真:0971-7797423

传    真:0971-5513478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 系 人:汪先生

2019年5月23日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成员一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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