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审计及工程竣工决算编制
咨询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19-YL-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审计及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咨询服务已由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0〕196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
(2)招标内容:全面完成青海省“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审计并提交审核审计相关成果,提供工程有关工作过程咨询服务,编制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2429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审计及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咨询服务
发包内容:全面完成青海省“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审计并提交审核审计相关成果,提供工程有关工作过程咨询服务,编制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等。
计划工期:24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合同估算价:27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熟悉青海省水利工程造价编制等行业规定并具有水利工程审计及竣工决算编制等相关从业经历。近4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造价程咨询或工程财务审计或竣工决算编制等服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生效的合同为准)。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组成唯一投标人,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联合体由一名牵头人和一名成员方组成,牵头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成员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或水电或经济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水利工程造价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熟悉青海省水利工程造价编制等行业管理规定和水利(水电)工程结算审核审计与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财务审核审计及竣工决算编制等业务,近4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一项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造价程咨询或工程财务审计或竣工决算编制等服务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或生效的合同或服务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本项目要求工程结算与工程财务审核与审计相关人员具备一定的职称和专业资格条件,熟悉或了解青海省水利工程造价编制等行业管理规定及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相关业务知识。 4投标人近两年(2017年度、2018年度)经营状况良好,无亏损,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具体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5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6投标人须与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货单位及前期提供咨询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由一名牵头人和一名成员方组成,牵头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成员方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5月17日09:00时至2019年05月21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4号写字楼36楼)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10日 11: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10日 11:0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六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项目信息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
地 址: |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4号写字楼36楼 |
联系人:祝先生 | 联系人:曲女士 |
电 话:0971-6139707 | 电 话:0971-6161278 |
2019年05月16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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