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石峡至久治(省界)公路扩建工程沿线设施富氧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花石峡至久治(省界)公路扩建工程沿线设施富氧工程已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8】55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为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现进行花石峡至久治(省界)公路扩建工程沿线设施富氧工程招标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境内。
2.2工程概况:花石峡至久治(省界)公路扩建工程沿线设施富氧工程内容包含花久公路沿线及达日经石渠至玉树公路达日至罗纳玛崩得列段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厂区和养护工区内的新建制氧站房及区域内宿舍、综合楼内的供氧管线等。本次对各站点需供氧建筑设置供氧设施,各建筑每间办公室及宿舍设置弥散式布氧仪,每层一至两个房间设鼻吸式布氧仪。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 |
FYGC | 本次招标为供氧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和新建制氧站房房建工程及缺陷修复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14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9月12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与业绩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FYGC |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D2级及以上)证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制造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关键设备(或材料)出具的有效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制造商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D2级及以上)证书; 2.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 1.近五年(2014年4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在海拔2500米及以上地区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1000万及以上的制氧系统供货安装业绩; 2.近五年(2014年4月1日-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200㎡及以上的框架结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联合体牵头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
④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财务、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性资格要求;
⑤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认定;
⑥已经以独家形式进行投标的投标人之间不得再组成联合体。
3.3投标人信用等级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为C、D级的企业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9】85号)、《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青交办公[2014]81号)及关于修订《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号)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凡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5.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青海省西宁市交通巷6号(青海路达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3日10时00分,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7号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fwpt/;
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
青海交通网:http://jtyst.qinghai.gov.cn;
青海路达招标网:www.qhldzb.com上发布。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招 标 人:青海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
邮 编:810008 | 邮 编:810000 |
电 话:0971-6187506 | 电 话:0971-7797323 |
传 真:0971-5513478 | 传 真:0971-7797419 |
联 系 人:黄先生 | 联 系 人:马先生 |
2019年5月9日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 (成员一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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