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切木曲河流域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玛沁县切木曲河流域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监理已由果洛藏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和水利局以果环水水(2018)9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玛沁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现委托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执行青建工[2015]401号文件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4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要求。
3.2本次招标 /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自 2019 年 4 月 29日 9 时至 2019 年 5 月 3日 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 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图纸为:□纸质版,在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财富中心B座8楼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 元。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5月 21日 9时0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 号开标室(具体开标厅以交易中心2楼电子大屏显示为准)。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玛沁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玛沁县
联 系 人:华女士
电 话:18909750777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财富中B座8楼
联 系 人:拜先生
电 话:0971-5296132
电子信箱:164214203@QQ。COM
2019年4月28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