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2018年水污染防治专项玛沁县黄河干流拉加镇段
水环境生态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HHF-SL-2019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果洛州2018年水污染防治专项玛沁县黄河干流拉加镇段水环境生态整治项目已由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以青环发(2018)4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果洛州环境保护和水利局,现委托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建设地点: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
(2) 招标内容:水利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果洛州2018年水污染防治专项玛沁县黄河干流拉加镇段水环境生态整治项目
发包内容:2.黄河干流拉加镇段水环境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对黄河干流拉加镇政府至玛尔挡水电站段区域内的黄河1号桥下游段右岸及其周边12条小沟道、新黄河大桥右岸上游约750m处的吉美坚赞职业学校下方3条沟道和新黄河大桥左岸下游约700m处101省道观景台下方2条沟道等三个区域实施综合整治工程,共修建生态护岸819.1m,修建排洪渠817.4m,排洪箱涵61.9m,截洪渠856.5m跌水7座,谷坊8座,清运历史垃圾1.5万方,建设穿堤建筑物2座,挡土墙220m,新建宣传牌及河长制公示牌4个。
计划工期:518天
合同估算价:13738156.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 号)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 号)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 年04 月20 日09:00 时至2019 年04 月24日17:30 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财富中心B座8楼 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 0.0 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05 月 14日0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 CA 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05 月 14 日 09:00,地点为青海省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3 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的)。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女士
地 址:玛沁县大武镇
电 话:18909750777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拜先生
联系电话:0971-5296132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财富中心B座8楼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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