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星园路道路整治工程、格尔木星园路道路整治配套
设施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星园路道路整治工程、格尔木星园路道路整治配套设施工程监理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格尔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投[2018]565号、格发改[2019]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市星园路
(2)规模:整治道路总长0.31公里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道路东起红柳中巷,西至泰山中路,全长313.51米,路幅宽30米,敷设给水管网、绿化给水管网、管涵,围墙拆除、树木移植,监控设施、广告牌、公交站牌迁移等附属设施)工程监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1511001001
标段名称:格尔木市星园路道路整治工程、格尔木星园路道路整治配套设施工程监理
合同估算价:9.23万元
监理服务期:168天
招标范围:整治道路总长0.31公里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道路东起红柳中巷,西至泰山中路,全长313.51米,路幅宽30米,敷设给水管网、绿化给水管网、管涵,围墙拆除、树木移植,监控设施、广告牌、公交站牌迁移等附属设施)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2016年-2018年具有监理过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它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正式聘用职工,须附投标人为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证明印件(缴费年限从2018以来连续12个月社保证证明);注: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执行青建工[2015]401号文件规定,提供现场驻场人员承诺书(格式自拟)并需取得省内监理上岗培训证或从事相关专业两年以上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监理员需具备相关专业技术和专业知识)、 其他要求: 1、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人须附网页截图,投标截止前20日内有效。投标企业必须承诺如下:投标人自行踏勘承诺书(内容为: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我方经踏勘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后,我方愿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条件参与投标,我方的条件以投标书所显示内容为准。如我方未详细现场踏勘或因未详细阅读图纸和招标文件所造成的漏项或变更等损失均由我方自行承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15日09:00时至2019年04月19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5月07日 11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 5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金座美仑B座10707(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高先生 | 联系人:袁先生 |
电 话:13709795706 | 电 话:0971-6154919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331522551@qq.com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9年04月12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