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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星园路道路整治工程、格尔木星园路道路整治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时间:2019年04月12日    

格尔木市星园路道路整治工程、格尔木星园路道路整治配套

设施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格尔木市星园路道路整治工程、格尔木星园路道路整治

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星园路道路整治工程、格尔木星园路道路整治配套设施工程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格尔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投[2018]565号、格发改[2019]8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市星园路

(2)招标内容:整治道路总长0.31公里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道路东起红柳中巷,西至泰山中路,全长313.51米,路幅宽30米,敷设给水管网、绿化给水管网、管涵,围墙拆除、树木移植,监控设施、广告牌、公交站牌迁移等附属设施)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1510001001

标段名称:格尔木市星园路道路整治工程、格尔木星园路道路整治配套设施工程

发包内容:整治道路总长0.31公里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道路东起红柳中巷,西至泰山中路,全长313.51米,路幅宽30米,敷设给水管网、绿化给水管网、管涵,围墙拆除、树木移植,监控设施、广告牌、公交站牌迁移等附属设施)

计划工期:168(2019515-20191030)

合同估算价:461.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以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041509:00时至20190419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西宁市海湖新区金座美仑B10707(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507 11: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507 11:0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多功能厅)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金座美仑B10707(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人:袁先生

话:13709795706

话:0971-6154919

真: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331522551@qq.com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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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20190412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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