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终点主线收费站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属于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克图至大通段公路工程, 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克图至大通段公路工程 已由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青发改基础[2013]1869号 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终点主线收费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已由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以 青交建管[2019]39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补助和省内自筹 。招标人为 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2.2 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委、省政府构建西宁市“内成网、外成环”的交通格局要求,促进西宁市“缓堵保畅”工程实施,充分发挥西宁市周边地区高速公路网交通功能,有效缓解西宁市区交通压力,切实提高市区道路通行能力,青海省印发《西宁周边地区高速公路收费制式调整方案》的通知。根据《关于实施西宁周边地区高速公路收费制式调整方案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撤销朝阳收费站,原有大通、老营庄、黎明收费站改为开放式收费站进行定额收费。
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克图至大通段公路通车后,现有宁大高速公路的开放式收费站将无法解决宁大高速、克大公路乃至西宁北部区域高速网收费管理要求,故在宁大高速增设主线收费站。宁大高速西宁北主线收费站设置在K16+530-K17+220,主线全长0.69km,为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6m,分离式路基宽度13m,设置1座通道,2座涵洞。收费站场坪占地22.9亩,包括综合楼、宿舍楼、设备用房、车库、门房,总建筑面积4512.34m2。拟建主线收费广场路基宽度93m,收费车道数采用6入10出,设置3入3出ETC车道,并设置1入1出潮汐车道(即ETC+MTC混合双向收费车道),收费岛宽度2.2m,收费车道宽度3.5m,超宽车道宽度4.5m。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范围内的路基、路面、防护、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编号 | 起讫点桩号 | 建设里程(km) | 主要工程内容 | 预计工期 |
MDSG-1 | K16+530-K17+220 | 0.69 | 路基、路面、防护、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10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由发包人批准后,监理人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月。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下表列明的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编号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MDSG-1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通过交工验收,且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经验: 1、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小于5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 2、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小于5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3、在国内独立完成过2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单项业绩合同额均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包含收费系统)施工业绩; 4、在国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m2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和1个高速公路钢结构收费大棚施工业绩。 注: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项指标时,则各项指标可分别计算。 |
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施工从业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a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款中的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价仅指干线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各成员最低等级方认定。
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8]85号)、《关于印发<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公[2014]81号)及《关于修订<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号)确定;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更新了信用评价结果,则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更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一号金色家园13号楼2903室(购买文件期间联系电话:0971-6317312)持企业用户密码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7号开标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5.3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文件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文件时未携带相关材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http://jtyst.qinghai.gov.cn/;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上发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路22号
邮 编:810000
电 话:0971-3550512
传 真:0971- 3550519
联 系 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室
邮 编:100101
电 话:010-51656899-826;0971-631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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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先生,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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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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