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年都乎乡尕沙日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仁县年都乎乡尕沙日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同仁县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同发改字【2019】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同仁县民宗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同仁县,工程规模:包括尕沙日村村道整治道路硬化(道路长1068m,宽4.5m)、道路两侧围墙抹灰刷涂料(2800平方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184日历天,招标范围:年都乎尕沙日村配备垃圾车、垃圾桶、太阳能路灯、村道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数量、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现场领取获取方式,自2019年4月6日9时至2019年4月10日17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 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图纸为:□纸质版,在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 元。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26日9时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黄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仁县民宗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73-879799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天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德合隆北路延伸段
联 系 人:白工
电 话:0973-8790990
2019年4月4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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