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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工业园区仓储物流集聚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分拣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室外管网配套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时间:2019年03月26日    

东川工业园区仓储物流集聚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分拣服务

中心建设项目室外管网配套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川工业园区仓储物流集聚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分拣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室外管网配套工程已由宁开管【2017】131号、宁开管【201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海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川工业园区仓储物流集聚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分拣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室外管网配套工程

2.2招标编号:皓鼎(QH)2019005

2.3建设地点:东川工业园区宁湖路6号

2.4建筑内容及规模:东川工业园区仓储物流集聚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分拣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室外管网配套工程。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且近三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具有三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业绩,工程规模须相同或更高于本项目(以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参考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证齐全,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附项目经理承诺书,并承诺,如经过查询,该项目经理有其他在建工程,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格式自拟)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要求提供可以证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是本单位职工的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养老保险必须是本年度最近期限的(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3省外企业提供完整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证明(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0天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于2019 年3月27日至2019年04月1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和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成功的回执到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35楼8号房)现场确认并领取图纸(图纸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未领取视为投标无效)。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费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19 年 4 月17日 9 时 30 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民和路33号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0971-8862629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皓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南川西路76号万达4号写字楼35楼8号房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18009788600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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