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天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年度物资类框架协议或定点
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WZKJ1904)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海东天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年度物资类框架协议或定点招标采购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东天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进行公开采购。
采购人委托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就海东天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年度物资类框架协议或定点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的供货及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应答保证金
2.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附件1)”
分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同包 | |
个数 | 包号 | ||||
001-材料 |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 / | / | 14 | 包1-包14 |
002-设备 |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 / | / | 5 | 包1-包5 |
2.2应答保证金
所有应答标包开封文件中都必须附有应答保证金汇出凭据复印件,同批次供应商应答1个或多个标包,只需提交应答保证金一笔:壹万元整(10000.00元)
应答保证金应通过潜在供应商“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供应商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代理商应答时,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应答设备的业绩要求,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供应商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供应商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采购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3)所应答产品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供应商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供应商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供应商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8)若供应商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0)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供应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11)需同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12)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13)对于在应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年度财务审核证明文件》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未提供有效公证证明的,采购人将视该供应商应答文件内容不全,该供应商参与相应产品的应答将被否决。
(1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应答;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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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各供应商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截止、标书费支付、发票开取及领取的说明及要求
4.1 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3月26日至2019年04月0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售购买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采购文件购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3号1号楼3单元1351室(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斜对面)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
4.2 采购文件每包售价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3 采购文件购买方式
(1)电子邮件获取购买:
资格自审合格的潜在供应商需按照附件2格式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不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标书费支付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银行受理回单及本企业三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号:1035007399@qq.com(注: 邮件发送完毕后向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联系电话:0971-6073405),招标代理公司项目经理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购买款应通过潜在供应商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4.4 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以转账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采购项目标书费”及采购编号、标号、包号(购买款应通过潜在供应商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标书费支付的汇出时间视为供应商报名时间,如超过标书发售购买截止时间汇出的将不予受理。
4.5发票开取及领取
附件2格式完整填写发票开取信息,标书发售购买发票在标书递交现场领取。
4.6请潜在供应商注意的其他事项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04月10日08时30分~10时30分(北京时间),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3号1号楼3单元1341室(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斜对面)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
5.2 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
5.4 请潜在供应商注意的其他事项:
6 谈判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9 年04月10 日14时30分进行谈判,谈判时需贵单位(公司)技术、商务人员进行现场答疑,谈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3号1号楼3单元1341室(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斜对面)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采购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下列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封等事宜: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11.44.251.34/TPBidder)
“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
8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3号1号楼3单元1351室(黄河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斜对面)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
邮 编:810016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中心广场支行
账 号 :2806026809100003950
标书购买开具发票联系人:王 彬 联系电话:0971-6073406
应答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王 彬 联系电话:0971-6073406
标书购买及答疑联系人: 罗文彬 联系电话:0971-6073405
9 其他重要提示
9.1需同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附件1 “采购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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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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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电力技术开发实业公司
2019年03月26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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