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民和县农村公路4座桥梁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18年民和县农村公路4座桥梁工程已由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发改[2018]280号、海东市交通运输局以东交规建[2018]255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青海省公路局以青公农[2018]377号、[2019]30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交通补助,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018年民和县农村公路4座桥梁工程。
(2)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民和县西沟乡麻地沟村麻地沟河桥、民和县峡门镇峡门村松树沟河小桥、民和县峡门镇甲子山村松树沟河小桥、民和县李二堡镇马莲滩新村米拉沟中桥共4座桥梁工程的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民和县西沟乡麻地沟村麻地沟河危桥改造工程,上部结构采用1-8m。矩形板,下部结构采用轻型桥台、扩大基础,桥梁全长8.6m ,采用农村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20Km/h,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引道路基宽6.5m,路面宽6.0m,引道长35.49m,桥梁宽度为6.5m,桥梁宽度为6.5m+2×1.3m,设计洪水频率1/2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0g。该项目为原位拆除重建。
2)民和县峡门镇峡门村松树沟河小桥、民和县峡门镇甲子山村松树沟河小桥上部均采用1×8m预制砼简支矩形板,下部结构采用轻型桥台,扩大基础;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1/2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0g,引道工程按《青海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乡道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采用6.5m ,路面宽度采用6.0m,路面结构20㎝水泥砼+20㎝级配砂砾垫层。
3)民和县李二堡镇马莲滩新村米拉沟中桥上部结构采用2×16m钢筋砼T梁,下部结构采用双柱式桥墩、U型桥台、扩大基础;设计荷载公路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0g,引道工程按《青海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乡道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采用6.5m ,路面宽度采用6.0m,路面结构20㎝水泥砼+20㎝级配砂砾垫层。
2.2施工招标范围、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施工招标包括上述4座桥梁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即SG1标段。
计划工期:2019年4月25日—2019年9月30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客观原因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对于发包人提出的工期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2.3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包括2018年民和县农村公路4座桥梁工程和2018年民和县县乡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施工监理,2018年民和县县乡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包含5条县乡道路和10条村道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施的实施,主要内容为示警柱、标志牌、混凝土护墩、波形梁钢护栏等安防工程。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施工监理标段,即JL1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负责本项目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防排水工程、安防工程、平面交叉及其他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期监理服务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2019年4月15日至2021年9月30日(含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客观原因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对于发包人提出的工期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2.3建设地点: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境内。
3.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近五年内(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至少一个类似公路桥梁工程项目业绩,“独立完成过”是指通过交(竣)工验收。
若投标人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
3.1.2施工监理JL1标段投标人需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其中,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
(3)近五年内(2014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类似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AA、A、B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施工监理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 2017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8]85号)、《关于印发<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公[2014]81 号)、《关于修订<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 号)及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 2017 年度公路施工监理企业和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8]85号)青交办建管[2018]82号文确定;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更新了信用评价结果,则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更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凡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的施工、施工监理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3月25日至 2019 年03 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须携带“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到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4号楼7楼10727室领取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以及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7号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
■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民和县交通综合办公大楼
联 系 人:冶女士
联系电话:0972-8532133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4号楼7楼10727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971-6279667/0971-8296326
2019年03月22日
[1]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2]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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