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湟水河县城段水系治理及生态景观建设项目照明工程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以民发改【2017】20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民和东园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民和县县城段;
2.2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5月18日)
2.3 建设内容:
青海民和麻湟滩湿地公园景观照明工程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招标控制价:499.90667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照明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注册证书中注册单位必须和投标人名称相符,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 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19年10月23日 09:00:00 至 2019年10月27日17:30:00 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1-12 09:0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 CA 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号开标厅。
5.3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民和东园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民和县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39913999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创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广场路1号SOHO4号楼7层701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971-5203868
2019年10月22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