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党村水电站引水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党村水电站引水洞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青海省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兴海党村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青海兴海党村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党村水电站引水洞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海南州兴海党村;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党村水电站引水洞等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9375764元(含暂列金500000元);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无。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投标人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要求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0日17时00分到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人才交流中心中心二楼205室)由法人代表携带有效证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11月22日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人才交流中心中心二楼205室)递交投标文件;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交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平台(http://www.qhei.ne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青海兴海党村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