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朔北乡李家堡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大发改【2018】201 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1标段一:朔北乡李家堡村幼儿园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大通县朔北乡
招标内容: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建设幼儿活动用房,配套附属工程等。
工期::270天
合同估算价: 563万元
2.1.2标段二:朔北乡李家堡村幼儿园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地点:大通县朔北乡
招标内容: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建设幼儿活动用房,配套附属工程监理。
监理服务周期::270天
合同估算价: 11.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标段一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近 3 年内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标段一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标段二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业绩、信誉良好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工作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资质设定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质(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投标人须提供该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拥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监理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上岗证书。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 年至2017年)至少 1 项同类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须提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 年-2017 年)有良好的信誉:2015年至2017年,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企业未处于被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的;
3.2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 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经营异常名录企业。
3.3 熟悉监理流程,熟悉四控三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熟练掌握监理资料的制作;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 2018 年11月 1 日 9 时至 2018 年11月7日 17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图纸为:■ 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1月 20日10时0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 大通县教育局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500361758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创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广场路 1 号4号楼 7 楼 10701室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17797088469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海湖新区支行
账 号: 8112 8010 1260 0024 279
2018 年 10 月 31 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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