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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和史纳保障性住房社区A9地块配电室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8年10月29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民和县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民发改【2014】46号文和民发改【2014】1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棚户区改造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民和县川口镇史纳村(A9地块);

2.2建设规模:A9地块配电室工程;

2.4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6招标编号:0773-1840GNQHGCGK2957 ;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省外企业提供完整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03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柴达木广场C8写字楼1134室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或用CA锁从网上下载;

4.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报名单位应同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进行网上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1月22日14时3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理睬。

5.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1月22日下午14:30分,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县平安大道206号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青海省经济信息网》及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

地    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0972-8504277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柴达木广场C8写字楼1134室

联 系 人:杨先生、郎女士

电    话:0971-6118377

传    真:0971-6118821

                             2018年 10月29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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