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牛向洁报道 吉林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优化企业开办、完善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体系、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改善融资环境等18个维度推出60项具体实施计划。其中,围绕“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完善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体系”,《实施方案》细化了四项具体措施。
一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整合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统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釆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全过程公开。
二是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完善电子采购平台功能,逐步实现在线开展釆购、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功能。依托吉林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平台,2021年底前,建设完成覆盖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的电子商城,推进电子化采购至县级,实现吉林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省域内相对统一。
三是持续降低交易成本。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投标(响应)保证金的约定到账截止时间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并严格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
四是保障公平竞争。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对拟出台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采用多种方式听取市场主体等意见。制定《吉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流程规范化程度。执行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依法及时处理供应商提出的投诉事宜。
与《实施方案》同时发布的还有《吉林省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政府采购”包含5项二级指标,分别是电子采购平台,规范采购流程,采购结果确定和合同签订,合同管理,支付和交付。
《实施方案》要求,加快组建跨部门指标专项工作组,负责各项指标优化提升任务的推进落实。省级各指标专项工作组要对标先进地区、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研究制定指标改革方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改革目标、具体举措、完成期限,实行政策化、事项化、清单化推进。各指标专项工作组要围绕指标内容,加强对工作范围内基层业务骨干、窗口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强化跟踪问效。各市(州)要主动与省级部门对接,聚焦本地实际问题编制具体工作方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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