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 信息快递
  • 招标投标动态
  • 政府采购动态
  • 深圳:政采招标新模版彰显四大亮点

    时间:2019年02月15日    

    深圳: 政采招标新模版彰显四大亮点

    人民日报

    本报讯 日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货物、服务、工程三类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模板。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启用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招标文件模板和通用条款等四类新模板。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

    据了解,深圳市政府采购招标模板自2015年施行以来,经历了多次修订,对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减少采购当事人自由裁量权,推进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出台,当前的招标文件模板与现行的政策法规已不太适应,新模板的修订迫在眉睫。因此,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历经数月,认真调研,反复研讨,于2018年年底正式发布了《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模板的通知》,确定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启用货物类项目招标文件模板、服务类项目招标文件模板、工程类项目招标文件模板和通用条款等四类新模板。与旧模板相比,2019版的政府采购招标新模板主要有四大新变化

    第一,新模板增加了中小企业价格优惠,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近期,有一些投标人反映,尤其是中小企业,希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给予扶持和优惠。为了更好地响应国家和深圳市政府的有关政策要求,最新修订的模板采用“一去一补”的方式,大力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一方面取消所有涉及投标人规模条件的评审因素,如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另一方面新增评标优惠政策,给予小微企业价格上的优惠,即小微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其报价扣除一定的比例后再参与评审,使小微企业政策上得到“倾斜”,价格上得到“优势”。与此同时,新修订的模板还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一并纳入政策“帮扶”对象,与小微企业共享价格优惠。

    第二,新模板取消非法人组织的限制,扩大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范围。原有的模板强调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这无形中给一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非法人组织、中介机构设置了门槛,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造价咨询机构等,引发了该类组织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质疑和误解。为了给非法人组织或机构扫清障碍,新修订的模板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也拥有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同时会计、法律、造价咨询、保险、银行、电信等项目更是允许分支机构投标。这一修订将大大扩宽政府采购参与主体,解决非法人组织和中介机构投标难、申诉难的难题。

    第三,新模板调整价格分计算公式,从机制上遏制围标串标。原有的价格分计算公式容易引发两个问题:一是供应商少于7家时,如出现一家投标人的报价低于预算50%,将可能导致其他投标人价格分为零,进而引发恶性低价中标的问题;二是供应商满足7家以上时,以全部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一定比例为最优报价,容易出现供应商围标串标谋求“最优价格控制”的问题。调整后的价格分计算方式将有效地减少畸低价格对中标结果的影响,有效地解决供应商围标的“困局”,有利于引导供应商理性报价,有利于彰显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价值取向。

    第四,新模板细化量化评分因素,减少评标自由裁量权。这一次的修订将彻底淘汰过去横向比较、区间分值的评分方法,通过量化和细化评分准则,明确“优良中差”的评分标准和“优良中差”对应的具体分值,变“主观”为“客观”,变“两可”为“清晰”,变“随意”为“严谨”,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评审专家在评标中的自由裁量权。

    据悉,政府采购招标模板事关具体采购准则,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社会普遍关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此次修订的基础上,根据各行业的特点,有序制定各行业招标文件模板,如医疗器械类模板、纺织品类模板、交通领域模板、合同能源管理类模板等,并及时收集和研究新模板实施的效果和问题,力争做到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常态化、精细化和规范化。(魏炫)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