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麻莱县麻多乡扎加村黄河支流水土保持生态护岸
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试行)有关规定,青海智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完成《曲麻莱县麻多乡扎加村黄河支流水土保持生态护岸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曲麻莱县麻多乡扎加村黄河支流水土保持生态护岸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本次为第1次报纸刊登信息公开。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https://pan.baidu.com/s/1oNrMUX105iHgqBTOBWIbxw 、提取码:mfyg;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可询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曲麻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成林
联系电话:18297067558
通讯地址: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县约改镇
六、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青海智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风旭
E-mail:1187541369@qq.com
联系电话:13634395561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11006室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