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麻莱县麻多乡扎加村玛曲河水土保持生态护岸治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开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曲麻莱县麻多乡扎加村玛曲河水土保持生态护岸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曲麻莱县麻多乡扎加村玛曲河水土保持生态护岸治理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选址:曲麻莱县麻多乡扎加村玛曲河
项目概况:
曲麻莱县麻多乡扎加村玛曲河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建设项目主要分为生态护岸工程和边坡生态治理工程两部分,工程规模包括玛曲河2段生态护岸及玛曲河边坡生态治理5处。
根据玛曲河岸坡的地形条件及边坡地形特征,工程布置如下:
(1)生态护岸工程
为防止河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影响黄河源自然环境,本次工程修建生态护岸5396m,其中:左岸修建2318m;右岸修建3078m。
(2)边坡生态治理工程
玛曲河两岸边坡长期受洪水冲刷,河岸两边植被破坏严重,造成水土流失。三江源地区的生态环境受到影响。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本次工程修建生态护坡7708m,护坡结构形式分为三种,其中:左岸修建Ⅰ型断面2706m;修建Ⅱ型断面1183m;修建Ⅲ型断面1238m。右岸修建Ⅱ型断面1514m;修建Ⅲ型断面1067m。
建设周期: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周期为12个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017万元。全部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予以支持。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曲麻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成林
通讯地址: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县约改镇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青海智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风旭
E-mail:1187541369@qq.com
联系电话:13634395561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4号楼11006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1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