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储备物资管理局
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隶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关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负责青海储备发展计划,研究拟定管理工作任务和建议,年度计划及其他建议。
(二)按照国家物资储备局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急需的要求,督促指导各基层单位物资储备机构和各类储备仓库的储备物资管理工作。
(三)掌握储备物资存量、执行储备物资和调节储备物资计划。
(四)根据国家储备局计划安排,积极参与宏观经济调控,并确保储备物资保值增值。
(五)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的授权,管理青海储备物资系统的资金、财产、基建、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科技教育、职工培训、保密、档案和对内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六)领导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所属各基层单位储备物资管理机构的工作。
(七)负责局所属系统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八)贯彻执行地方党委、政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做好各基层单位的党务工作、安全保卫、精神文明建设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九)承办国家物资储备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设10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劳动人事处、物资管理处、保卫处、财务处、基建处、经营指导处、老干部管理处、机关党委、监察审计处。
三、办公地点
地址:西宁市胜利路40号
电话:0971—6136505 6150437
邮编:8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