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义县政府采购中心认真履行法律规定,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突出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优势,大胆创新、力破瓶颈,以落实“两抓三严”为主抓手,确保规范化采购。一是抓制度完善,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作用。在采购业务中,继续落实政府采购双人负责制度,避免因人员问题使采购项目中断搁置的不足,有效发挥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中工作人员间相互协作监督的作用,确保单位内部制度建设规范运行。二是抓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保障作用。通过创新方法、丰富手段、活跃形式,坚持集中学习,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实践教育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时刻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三是严格程序,严把环节,严肃纪律,真正实现阳光采购;严格按照《安义县县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对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发布、采购评审、中标确定、合同签订履行和验收等重要工作环节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审核政府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同时,强调加强党风党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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