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生态环境局委托监测项目成交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 民和县生态环境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民和县生态环境局委托监测
三、 采购项目编号: 民政采竞磋(服务)2019-003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部门
五、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预算金额: 446350
七、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05-17
八、 定标/成交日期: 2019-05-30
九、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319000
序号 | 标项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03 | 民和县生态环境局委托监测(包一农村“千吨万水”水源水质监测) | 民和县生态环境局 | 164 000 | 青海金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 | 9163310031080002X7 | ||||
003 | 民和县生态环境局委托监测(包二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 民和县生态环境局 | 155 000 | 西宁兴震环境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 西宁市城西区 | 91630104757449045A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民和县地表水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废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十、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陈黎军、肖明、业主代表林国锦
十一、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宏
联系电话:0972-8581656
传真:
地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5楼
2、采购人名称:民和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寇忠恕
联系电话:18194605367
传真:
地址:民和县生态环境局
附件信息:
· 民和县生态环境局竟磋文件.doc 0.1 KB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