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修改公告
一、 答疑澄清人名称:李宏
二、 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县川口镇史纳村办公设备购置
三、 采购项目编号:民政采竞招(货物)2019-1号
四、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04-18
五、 答疑澄清内容: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中笔误要求提供检察院出具证明,现更正招标文件不需出具检察院证明。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即可。
六、 其它事项: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宏
联系电话:18197169238
传真:
地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5楼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张君一
联系电话:13897699353
传真:
地址:民和县川口镇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民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秦成明
监督投诉电话:0972-8526409
传真:
地址:民和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