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海东市平安区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网络租赁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海东市平安区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网络租赁服务项目的竞

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东市平安区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网络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平公服竞磋(服务)2024-08号

项目名称:海东市平安区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网络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30000

最高限价(元):430000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名称:海东市平安区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网络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3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东市平安区公安局

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333号

联系人:俞海

联系方式:0972-8615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东市平安区公共资源交易受理服务部

地址: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972-86122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972-8612244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