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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2024年种植业产业提升项目(森多镇塔哇村)谈判邀请公告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贵南县2024年种植业产业提升项目(森多镇塔哇村)谈判邀请

采购项目名称

贵南县2024年种植业产业提升项目(森多镇塔哇村)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瑞源竞谈(货物)2024-067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额度

150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项目概况

购置联合收割机1台;拖拉机1台、联合耕整机1台、液压翻转犁1台;牧草方捆打捆机1台、割草压扁机1台、免耕播种机1台。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竞谈资格;

5、须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及服务能力;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3日(北京时间)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4年09月23日至 2024年09月26日(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文件发售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8868034

邮箱地址:3508313841@qq.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1幢1单元7层10707室(苏商大厦A座7楼)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原件)及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请在政采云平台报名时,将以上内容作为附件上传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采购人:贵南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74-8502415

联系地址:贵南县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8868034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1幢1单元7层10707室(苏商大厦A座7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保证金账户)

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

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631 8999 9101 3000 1077 190(保证金专用账户)

银行行号

301851000021

保证金

交纳金额(人民币):20000元

2、竞谈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转账;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招标代理机构竞谈保证金专用账号;

3、竞谈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竞谈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财务收到银行送达的到账回单为准;

4、为便于竞谈保证金的核对,票据附言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及用途(此项不作为评审依据);

5、竞谈保证金及利息的退还,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银行转入未中标的供应商和中标人的原银行汇(转)出账户;

6、供应商在竞谈截止时间前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竞谈保证金;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30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及

谈判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30日上午09时30分

谈判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线上递交 

答疑澄清方式

采用线上答疑。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答疑。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60日内(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叁份原件备案。

政策功能

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

代理服务费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收款单位: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南县支行

银行账号:2844 0001 0400 08951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费依据: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

2、本项目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4、线上CA 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

5、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贵南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12919    

青海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3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