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多县玛查理镇冷库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玛多县玛查理镇冷库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拓鑫竞磋(货物)2024-015-1
项目名称:玛多县玛查理镇冷库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45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500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交付。(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质保期: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该服务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获取文件所提供的材料: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份(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注: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当天14:30分之前进入电子开标系统完成电子签到,如未签到无法解密,视为自动放弃。)电子投标文件1份务必在开标截止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具体请点击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通知》,(政采云:400-881-71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玛多县玛查理镇人民政府
地址:玛多县玛查理镇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13997135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海拓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130号3号楼7层10712室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0971-6154919
202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