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晏县公安局购买办公设备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晏县公安局购买办公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晏政采磋商(货物)2024(HYCG)-06-05-01号
项目名称:海晏县公安局购买办公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8576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合同包一
数量:18
预算金额(元):585760
单位:种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特殊行业外)。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有总公司授权。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2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海晏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海晏县三角城大街12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
2.本项目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咨询电话: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
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晏县公安局
地址:三角城大街1号
联系方式:0970-8631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晏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晏县三角城大街24号
联系方式:0970-8632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70-8632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