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2024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青海起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民和县2024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起达公招(货物)2024-168 |
采购项目名称 | 民和县2024年河湟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项目(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额度 | 667584元(大写:陆拾陆万柒仟伍佰捌拾肆元整) |
资金来源 | 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
各包要求 |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 (2)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 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 | 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0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地点:海东市3楼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二)机位1 |
保证金 | (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附言简要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小写:6000元 大写:陆仟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起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文逸路支行 银行账号:63050138360500000170 行 号:105851002032 缴纳时间: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不接受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单独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指定的账户。 投标人未按照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注:需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保证金; |
保证金退还 | 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194557850 联系地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垣三路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东侧约30米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起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971-8089855 邮箱地址:qhqdyxgs@163.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三榆西城天街2单元5楼20505室 |
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文逸路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起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63050138360500000170 |
其他事项 | 1.本公告发布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3.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4.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 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咨询电话: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 6.供应商解密和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供应商须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超时,则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有效期 |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 |
建设期、管护期 | 建设期限为2年,即2024年~2025年; 管护期:2025年~2026年; |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526409 |
青海起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