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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安防系统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青海省分行安防系统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安防系统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_QH_FW2023075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采购2家供应商为青海省分行辖内营业网点、离行式自助银行及离行式自助服务点、办公楼(含管辖行办公场所)、运营中心提供过保点位的安防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2家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续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采购人可按授予合同供应商在《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3年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采购人对授予合同供应商的后续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辑】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审查、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审核: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2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具备有效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护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因律师事务所为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不属于工商企业,不进行工商登记和办理营业执照,无法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其相关信用信息,故该项由供应商自行承诺。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同时参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因律师事务所为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不属于工商企业,不进行工商登记和办理营业执照,无法通过企查查APP等渠道查询其关联信息,故该项由供应商自行承诺。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供应商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XX项目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jzcgzxyyzx_qh@bank-of-china.com,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含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三个电子件。

领取:领取文件免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进行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3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财务管理部采购管理团队(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B栋写字楼中国银行16楼)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971-4911603、4911563

举报邮箱:jiweiban_qh@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B栋写字楼21楼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纪委办公室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财务管理部采购管理团队(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B栋写字楼中国银行17楼)

邮编:810000

联系人:焦新惠

电话:0971-4916872

电子函件:jzcgzxyyzx_qh@bank-of-china.com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安防系统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邀请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采购项目报名表(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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