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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概况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政采磋商(货物)2024-318-1号

项目名称: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20318

最高限价(元):320318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名称: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装备采购项目

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元):320318

单位: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付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公司不能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特殊行业外)。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

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方式: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http://118.213.59.178:8088/login?cloudid=104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并与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青海公采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综合办公楼1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1-822439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方式:18935528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宁市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联系方式:0971-6136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971-6136730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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