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东市乐都区总工会委托,拟对《海东市乐都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序号 | 内容 | |
1 | 采购项 目名称 | 海东市乐都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2 | 采购项 目编号 | 青海国盛竞磋(工程)2024-012 |
3 | 采购人 | 海东市乐都区总工会 |
4 | 采购代 理机构 | 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6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7 | 采购预 算额度 | 1799544.56元 |
8 | 最高限价 | 1799544.56元 |
9 | 项目分 包个数 | 1个包 |
10 | 采购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 |
11 | 供应商资 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 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材料。(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 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状态。(财务状况 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 务(会计)报表附注、第三方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 、执业证书以及审计人员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新 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成立日期 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及2023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 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否 则,皆取消投标资格;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 一律视为有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 ,应主动地 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 得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 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 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符合住房城乡建 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承揽 范围。 (2)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 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 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 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 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 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 (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 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 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 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 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 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 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 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7、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2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小写 :30000.00元) 收款单位: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西宁南川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28060038090000202 62 通过银行转账的,供应商在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 日10:00以前)必须汇(转)入采 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 时间为准。 |
13 | 缴费方式 |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 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14 | 磋商保 证金退还 | 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中标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不退现金);中标人的磋商 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
15 | 响应文件 编制要求 | 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 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 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 盖公章。 2.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云平 台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提 交首次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 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 客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 投标文件) |
16 | 递交响应 文件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 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 子投标客 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
17 |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 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20 | 提交响应 文件地点 |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按磋商文件 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 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并在 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
21 | 采购人及 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海东市乐都区总工会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32330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 都区碾伯镇古城大街52号 |
22 | 采购代理机 构及联系 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国盛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71-3536598 邮箱:qhgs2023@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 西区新宁路32号丁香家园1号12层 (虎台建行楼) |
23 | 答疑澄清方式 | 采用线上答疑。 磋商小组根据投标情况确 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 平台(https://www.zcyg ov.cn/)上进行,投标人 可在政采 云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 解答疑时间等信息。投标人 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 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 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 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 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 内联系无果,无法在政采 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
24 | 代理服 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采购人 收费金额:小写:16000.00元 大写:一万陆千元整 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 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 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 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 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25 | 合同签订 有效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26 | 政府采 购合同备案 |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贰份原件备案。 |
27 | 磋商有 效期 |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 |
28 | 其他 事项 |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 标文件的方式进行,线上投 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上传平台。 (2)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 网》、《青海项目信息网 》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 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 (2)公告期限:自青海省 政府采购网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3)潜在投标人如对项目采购 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 可登录政采云(https://w 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 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 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 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 谷CA400-087-8198。 (4)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 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 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 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 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 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 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 开评标系统; (5)评标结束后,成交供应商 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2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