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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海东市乐都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东市乐都区总工会委托,拟对《海东市乐都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序号

内容

1

采购项

目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

采购项

目编号

青海国盛竞磋(工程)2024-012

3

采购人

海东市乐都区总工会

4

采购代

理机构

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7

采购预

算额度

1799544.56元

8

最高限价

1799544.56元

9

项目分

包个数

1个包

10

采购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11

供应商资

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

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材料。(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

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状态。(财务状况

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

务(会计)报表附注、第三方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

、执业证书以及审计人员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新

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成立日期

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及2023年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

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否

则,皆取消投标资格;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

一律视为有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

,应主动地

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

得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

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

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符合住房城乡建

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承揽

范围。

(2)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

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

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

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

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

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

(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

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

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

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

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

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

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

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7、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2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小写

:30000.00元)

收款单位:青海国盛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西宁南川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28060038090000202

62

通过银行转账的,供应商在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

日10:00以前)必须汇(转)入采

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

时间为准。

13

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

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4

磋商保

证金退还

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中标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不退现金);中标人的磋商

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15

响应文件

编制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

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

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

盖公章。

2.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云平

台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提

交首次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

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

客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

投标文件)

16

递交响应

文件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

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

子投标客

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17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

时间

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0

提交响应

文件地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按磋商文件

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

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

文件,并在

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21

采购人及

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海东市乐都区总工会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32330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

都区碾伯镇古城大街52号

22

采购代理机

构及联系

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国盛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71-3536598

邮箱:qhgs2023@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

西区新宁路32号丁香家园1号12层

(虎台建行楼)

23

答疑澄清方式

采用线上答疑。

磋商小组根据投标情况确

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

平台(https://www.zcyg

ov.cn/)上进行,投标人

可在政采

云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

解答疑时间等信息。投标人

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

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

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

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

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

内联系无果,无法在政采

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

24

代理服

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采购人

收费金额:小写:16000.00元

大写:一万陆千元整

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

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

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

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

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5

合同签订

有效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6

政府采

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贰份原件备案。

27

磋商有

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

28

其他

事项

(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

标文件的方式进行,线上投

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上传平台。

(2)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

网》、《青海项目信息网

》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

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

(2)公告期限:自青海省

政府采购网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3)潜在投标人如对项目采购

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

可登录政采云(https://w

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

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

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

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

谷CA400-087-8198。

(4)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

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

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

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

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

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

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

开评标系统;

(5)评标结束后,成交供应商

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2副。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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