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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审计厅2022年下半年购买审计服务项目(二)采购公告

时间:2022年07月28日    

青海省审计厅2022年下半年购买审计服务项目(二)

项目概况

青海省审计厅2022年下半年购买审计服务项目(二)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2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服务)2022-111-2-1号

项目名称:青海省审计厅2022年下半年购买审计服务项目(二)

预算金额(元):144000

最高限价(元):144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名称:专项审计(2)

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元):14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采购人根据审计项目年度时间安排进行,项目开始实施后至项目审计全部结束

本项目(包2)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包2投标人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包2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参加联合体的各方供应商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并分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04日

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方式: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2日09:00

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海省审计厅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971-61825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宁市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联系方式:0971-613673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71-6136730

附件信息:

·青海省审计厅2022年下半年购买审计服务项目(二)招标文件.doc0.1KB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