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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沁县2019棚户区改造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磋商公告

时间:2021年05月20日    

玛沁县2019棚户区改造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磋商公告

 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玛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对“玛沁县2019棚户区改造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青海恒鼎竞磋(服务)2021-009)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恒鼎竞磋(服务)2021-009

采购项目名称

玛沁县2019棚户区改造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21.41万元(大写:贰拾壹万肆仟壹佰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项目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3)参加本项目的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5月20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1年05月21日至2021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500.00元人民币/套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06月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06月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1号楼九楼(10901室)(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玛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975-8383224

联系地址:玛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甄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41094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1号楼九楼(10905室)(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

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6318 9999 1013 0000 5980 6

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响应文件;

2、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玛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5-8382365

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