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公安局警用交通装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班玛县公安局警用交通装备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海际竞谈(货物)2021-10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额度 | 35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20天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其他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 允许根据谈判工作实际情况,对 / 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技术、服务和合同条款)。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 |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 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
获取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文件售价 | 5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
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路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21楼 文件购买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71-4327809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要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2、若确需提交,供应商应该准备以下文件资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考采购文件格式3) 注:网上报名的,由各供应商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如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采 购 人:班玛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975-8323316 联系地址:果洛州班玛县赛来塘镇华西街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971-4327809-604 邮箱地址:hjxmzxgl@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21楼 |
保证金 | 1. 0.7万元 2.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海湖新区支行 3. 收款账号:8112801013700034824(行号:302851059087) 4. 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5.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天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因响应疫情防控需求本项目还需单独提交一份最终报价表)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1.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
开启时间及 谈判地点 | 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 谈判地点: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21楼) 3. 因新冠病毒防疫要求,各供应商不需要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同时也不需要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补充文件,投标文件或补充文件(含单独密封的谈判最后报价表)通过邮寄快递方式在2021年11月19日下午14:30前送达至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21楼,收件人: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71-4327809,开评标当日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青海政府采购网 |
政策功能 | 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6%的价格扣除。 |
代理服务费 | 0.8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
其他规定 | 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3.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4.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班玛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5-8322179 |
青海海际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