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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沁县拉加镇乡村振兴高原有机蔬菜种植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编制服务磋商邀请公告

时间:2021年11月15日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玛沁县乡村振兴局(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玛沁县拉加镇乡村振兴高原有机蔬菜种植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裕红竞磋(服务)2021-021)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裕红竞磋(服务)2021-021

采购项目名称

玛沁县拉加镇乡村振兴高原有机蔬菜种植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34.93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不分包

项目要求

磋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其他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5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自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财富中心B座8楼2082室)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网上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磋商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1年11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磋商及磋商地点

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财富中心B座8楼2082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玛沁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才仁巴丁     联系电话:18601151376 

联系地址:玛沁县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7797118086     

邮箱地址:810950464@qq.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财富中心B座8楼2082室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50 5084 3694

其他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项目信息网》发布。

2.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3.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监督单位:玛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5-8351095

青海裕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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