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做好实物救助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青海荣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门源回族自治县民政局的委托,拟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做好实物救助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荣迈竞磋(货物)2020-011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做好实物救助采购项目(二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资质条件:供应商若为生产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06月28日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0年 06月29日至2020年07月0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现场或网上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宏一号C区1号楼2单元2212室 |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7月0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7月0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宏一号C区1号楼2单元2212室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联系电话:0970-8616090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荣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971-6260077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宏一号C区1号楼2单元2212室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
收款人 | 青海荣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632010100100204449 |
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门源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0-86109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