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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财政厅2020年省财政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时间:2020年06月19日    

青海省财政厅2020年省财政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

磋商采购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 青政采磋商(服务)2020-099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包1

2019年度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018-2019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330000

青海省财政厅



包2

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19年度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项目


300000

青海省财政厅



包3

2017-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退休人员医保费用及石棉压缩包装生产线改造项目


370000

青海省财政厅



包4

2019年优质粮食工程补助资金、2019年推进社会治理补助资金项目


320000

青海省财政厅



包5

2019年省级旅游发展引导资金、2018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350000

青海省财政厅



包6

2019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项目


360000

青海省财政厅



包7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项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480000

青海省财政厅



包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9年贵德县养老养生示范基地PPP项目项目


440000

青海省财政厅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备一定资质,能够为省内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和相关考评工作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财政投资评审等独立法人机构。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20-06-20    2020-06-29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升级后的平台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升级后的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磋商文件售价()  /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7-01 09:0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升级后的平台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7-01 09:00:00 

九、  磋商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包1

2019年度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018-2019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0





包2

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19年度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项目

0





包3

2017-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退休人员医保费用及石棉压缩包装生产线改造项目

0





包4

2019年优质粮食工程补助资金、2019年推进社会治理补助资金项目

0





包5

2019年省级旅游发展引导资金、2018年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0





包6

2019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工业转型升级资金项目

0





包7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项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0





包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9年贵德县养老养生示范基地PPP项目项目

0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4.、其他事项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具体请点击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通知》,并与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青海公采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楼3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1-8224398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36730 

传真:

地址:西宁市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 

2、采购人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1-3660163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姜薇 

监督投诉电话:0971-6142790 

传真:0971-6159677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0 

附件信息:

·      磋商绩效评价服务最终.doc 635.5 KB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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