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人民医院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荣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班玛县人民医院(以下均称“采购人”)委托,拟对班玛县人民医院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荣迈竞谈(货物)2020-005)进行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班玛县人民医院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荣迈竞谈(货物)2020-00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55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项目要求 |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供应商资质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6、其他资质条件: (1)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
公告发布时间 | |
谈判文件发售 起止时间 | 2020年06月02日至2020年06月0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谈判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荣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宏一号C区1号楼2单元2212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0971-6260077 |
购买谈判文件时 应提供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
谈判时间 | 2020年06月0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
谈判地点 | 青海荣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宏一号C区1号楼2单元2212室) |
采购人及联系人 | 班玛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75-8322267 联系地址:青海省果洛州班玛县人民路84号 |
采购代理机构及 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荣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971-6260077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宏一号C区1号楼2单元2212室 |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
收款人 | 青海荣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632010100100204449 注:(询价保证金、成交服务费支付账号) |
其他事项 |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2、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财政监督部门电话 | 监督单位:班玛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5-8322179 |
青海荣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