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格尔木市生态环境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格尔木“十四五”时期推进生态保护的总体思路、规划、环境资源承载力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大地青海竞磋(服务)2020-002S)”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大地青海竞磋(服务)2020-002S |
采购项目名称 | 格尔木“十四五”时期推进生态保护的总体思路、规划、环境资源承载力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额度 | 人民币 40.00万元 大写:肆拾万元整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 40.00 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竞争性磋商响 应人资格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4 ) 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 |
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信证书乙级及以上等级或在全国监管平台备案具备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咨询资信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 年5月27日 | |
磋商文件发售 起止时间 | 2020 年 5月 28 日至 2020 年 6 月 3 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30,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 |
磋商文件发售方 式 |
现场洽购; | |
磋商文件售价 | 人民币 3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磋商文件发售地 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世贸大厦15楼1506室 |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参 考招标文件格式(3)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 |
磋商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 2020 年 6月 9 日上午 10 时 00 整(北京时间) | |
磋商时间 | 2020 年 6月 9日上午 10 时 00 整(北京时间) | |
磋商及开标地点 |
格尔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由投标人代表(做好相关防护措施,例如:戴口罩)直接递交,2020 年6 月 9 日上午 10:00 前递交至格尔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 |
采购人及联系人 | 采购人:格尔木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979-8431665 联系地址:格尔木市黄河中路16号10楼市生态环境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8080221 邮箱地址:510000545@qq.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世贸大厦15楼1506室 | |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
以公告中生成的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相关信息为主。(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网公告) | |
收款人 | 以公告中生成的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相关信息为主。(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网公告) | |
银行账号 | 以公告中生成的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相关信息为主。(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网公告) | |
其他事项 | 1、本项目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做好本项目采购工作,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青财函字[2020]125号)要求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以下事项特别说明: (1)本项目省外投标人报名/开标均采用不见面报名/开标方式进行; (2)有武汉市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未按规定隔离观察满 14天的,不得参加现场评标活动。 (3)与会人员加强个人防护,所有进出人员必须监测体温、佩戴口罩,严格保障人员间隔 1米以上。严格控制开评标时间,开评标时间超过 1小时,开窗通风一次,开评标结束前后对场地、家具等用品进行严格消毒。 (4)此次开评标地点开标程序及专家抽取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青海省财政厅等相关要求随时调整,及时发布更正公告。 2、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 |
财政部门监督电 话 | 单位名称:格尔木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9-8418247 |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5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