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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公安局警务用车更新项目(包一)(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0年05月11日    

乐都区公安局警务用车更新项目(包一)(第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广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乐都区公安局警务用车更新项目(包一)(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广誉公招(货物)2020-004-01

采购项目名称

乐都区公安局警务用车更新项目(包一)(第二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额度(最高限价)

包一:18.7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1个包

各包要求

招标内容:巡逻车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5月11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2020年5月12日至5月18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午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中路3号A区1号楼凯旋写字楼20楼12010号,标书购买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971-5568368,13299762192

电子邮箱:393804435@qq.com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0年6月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972-8693210

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971-5568368,13299762192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中路3号A区1号楼凯旋写字楼20楼12010号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东支行

收款人

青海广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806046009000036120

其他事项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622757

青海广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511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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