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计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诚鑫竞磋(服务)2019-201(第三次)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青海省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计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1 | 495000 | / | 详见《磋商文件》 | /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次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 6、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能力认证(CMA),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及附件:能合法、有效出具检定证书、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 7、提供测量仪器标准相对应的有效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8、检定技术人员必须出具个人的资质(如注册计量师或检定员证),所做检定、校准、检测项目人员必须与个人资质核定项目相符。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20-04-21 至 2020-04-26 18:00:00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购买文件联系人:高昌宏 联系电话:0971-6130761 邮箱地址:qhcxzb@sina.com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购买(疫情防控期间不提供现场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 4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5-07 09:3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5-07 09:30:00
九、 磋商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注:请各投标单位委派一名工作人员做好相关疫情防护措施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青海省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计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9000 | 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 400069945805035 | 非现金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磋商文件格式)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QQ邮箱等信息,并联系代理机构文件购买联系人进行确认。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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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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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哈有鹏、康恩重
联系电话:0971-6107362
传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2、采购人名称:青海省人民医院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971-8066129
传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共和路2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姜薇
监督投诉电话:0971-6142790
传真:0971-6159677
附件信息:
· 2019-201磋商文件.doc 0.1 KB
2020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