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宁市城中区残疾人联合会委托,拟对政府购买残疾人寄宿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托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恒诚竞磋(服务)2020-005 |
采购项目名称 | 政府购买残疾人寄宿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托养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包一:3.6万元 包二: 6.24万元 包三:36万元 合计: 45.84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3个包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包一:寄宿托养,7200元/人/年 数量5人,总价3.6万元, 包二:日间照料,3120元/人/年 数量20人,总价6.24万元。 包三:居家托养,2400元/人/年 数量150人,总价36万元。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包一: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磋商)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磋商); (5)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及报告页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性条件: <1>供应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证; <2>寄宿托养服务为全日制托养,供应商在本辖区内需有一定规模并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独立服务场地。(服务场所为自有用房或协议承租2年以上) <3>具备提供残疾人寄宿托养服务的功能。 <4>供应商需具备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护理人员。 <5>应有稳定的运营资金,确保能够持续运营发展。 包二: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磋商)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磋商); (5)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及报告页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性条件: <1>供应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在本辖区内需有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独立服务场地。(服务场所为自有用房或协议承租2年以上) <3>应有稳定的运营资金,确保能够持续运营发展。 包三: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磋商)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磋商); (5) 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及报告页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性条件: <1>供应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在本辖区内需有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独立服务场地。(服务场所为自有用房或协议承租2年以上) <3>应有稳定的运营资金,确保能够持续运营发展。 注: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中的一个包进行磋商,所投包内容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3月23日 |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30日 上午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网上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网上购买(疫情防控期间只接受邮箱报名:供应商应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2909892349@qq.com)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投标人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909892349@qq.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
磋商截止时间 | 2020年4月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4月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
磋商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湖新区美仑金座B座1104(大润发斜对面办税服务厅11楼)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西宁市城中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71-6167711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8218930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美仑金座B座11楼1104室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湖新区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0701201000215023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发布。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城中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8248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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