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2019-2020年青海省生态环境业务专网线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陕西嘉翔竞磋(服务)2020-00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额度 | 30.5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不分包 |
采购要求 |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7、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03月17日 |
报名、磋商文件发售起始时间及报名方式 | 2020年3月18日起至2020年3月22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含节假日)。 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磋商文件格式) 注:1、磋商文件售价: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需网上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将以上材料及磋商文件购买缴费证明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3、需网上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将磋商报名费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陕西嘉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西门口支行 银行账号:2806003509000085694 |
磋商保证金 | 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招标代理机构财务收到银行送达的到账回单为准(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汇出,磋商文件中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人民币: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
缴纳磋商保证金账户:陕西嘉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西门口支行 银行帐号:2806003509000085694 | |
招标代理费 | 收费金额: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3日内一次性向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5000.00元; 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缴纳磋商代理费账户:陕西嘉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西门口支行 银行帐号:2806003509000085694 |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 2020年03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
磋商时间 | 2020年03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磋商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进行提出问题(地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28号华安华祥大厦14楼1143室)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自收到需澄清的问题之日起3日内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及磋商地点 | 西宁市西关大街128号华安华祥大厦14楼1143室 |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及编制要求 | 1、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1项“磋商响应文件构成”的要求,磋商响应文件须按以下要求分册编制。分别为: 资格性审查文件,包括11.1.1(1)至(9)的内容; 符合性审查文件,包括11.1.2(10)至(19)的内容。 2、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和符合性审查文件单独装订,资格审查文件须提交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符合性审查文件须提交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其他方式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3、磋商响应文件须编制目录、页码,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4、书脊处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5、电子标书(U盘)一份。 |
磋商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记 | 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文件和符合性审查文件分别封装,并按要求标明磋商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等。密封后的磋商文件密封袋用“于2020年03月27日上午10:00之前不准启封”标签密封。 2、电子标书(U盘)单独放入信封袋中,加贴封签,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程序 |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并按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 采购单位: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信息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71-8175920 联系地址 |
采购代理机构及 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嘉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971-8010360 电子邮箱:sxjxzbgs888@163.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28号华安华祥大厦14楼1143室 |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971-6142790 |
陕西嘉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