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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人大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0年11月04日    

海南州人大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州人大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州政府采购中心(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政和大街海南州公共交易服务中心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17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南政采招竞磋(货物)2020-15 

项目名称:海南州人大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海南州人大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250000 

单位:辆 

简要规格描述:公务用车一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或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5日至202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州政府采购中心(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政和大街海南州公共交易服务中心3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1月17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地    址:海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力格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3734646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政和路青海银行东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李昌青 

    项目联系方式:13709729460 

    附件信息: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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