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方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同德县卫生健康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同德县秋冬季疫情防护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人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 同德县秋冬季疫情防护物资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方达竞磋(货物)2020-00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55850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 |
采购要求 |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7、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10月20日 |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 | 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人民币 500 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青海方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城西区九洲商业广场(歪歪楼)B座17楼招标事业部) 标书购买联系人:马毓 李震宇 联系电话:17797148863 邮箱地址:958126120@qq.com |
磋商保证金 | 投标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金额:小写: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
收款单位:青海方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 帐号:8201000000058801 缴费时间: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汇(转)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青海方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3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11月3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 青海方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城西区九洲商业广场(歪歪楼)B座17楼会议室) |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 1、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1项“磋商响应文件构成”的要求,磋商响应文件须按以下要求分册编制。分别为: 磋商文件上册,包括11.1.1(1)至(10)的内容; 磋商文件下册,包括11.1.2(11)至(19)的内容。 2、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和符合性审查文件单独装订,资格审查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均须提交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磋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左侧胶装,其他方式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3、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副本需与正本保持一致,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磋商响应文件须编制目录、页码,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5、电子文档采用可读的U盘编制,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磋商日期,电子文档为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需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如:PDF格式),电子文档与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包括盖章和签字,并与书面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上、下册)、所有副本(上、下册),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在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密封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密封后的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用“于2020年11月3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密封。 3、投标人如投多个包,投标文件每包分别按上述规定装订(如果有)。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 |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并按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磋商文件格式(3))、法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需附与本项目相关的证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同德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 0974-8592554 采购单位地址:青海省同德县卫生健康局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方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毓 李震宇 联系电话:17797148863 邮箱地址:958126120@qq.com 联系地址:城西区九洲商业广场(歪歪楼)B座17楼招标事业部 |
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
磋商有效期 |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个工作日。 |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同德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92088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