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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人民法院电采暖设备采购(三次)采购公告

时间:2019年08月19日    

互助县人民法院电采暖设备采购(三次)

 

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互助县土族自治州人民法院(以下均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互助县人民法院电采暖设备采购(三次)(谈判项目编号:青海恒鼎竞谈(货物)2019-019)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谈判项目编号

青海恒鼎竞谈(货物)2019-019

谈判项目名称

互助县人民法院电采暖设备采购(三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额度

人民币31.98万元

采购预算控制

人民币31.98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8月19日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1号楼九楼(10905室)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参考谈判文件格式(3)(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8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竞争性谈判时间

2019年8月2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竞争性谈判地点

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1号楼九楼(10905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互助县土族自治州人民法院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972-5955008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甄女士

联 系  电 话:0971-8141094

联 系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1号楼九楼(10905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西宁市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收款账号

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2010000000446451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qhhdgc.com》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公告发布媒体等。)

监管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互助土族自治州财政局

电       话:0972-8322413

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9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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