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办案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 青政采磋商(货物)2018-601-1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办案装备采购项目 | 1638000 |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971-5115646)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9-04-24 至 2019-05-05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4、磋商文件售价(元): 0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5-07 09:00: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5-07 09:00:00
九、磋商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办案装备采购项目 | 30000 | 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 63001373637050017540 |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其他事项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程序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971-6136730
传真:
地址:西宁市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2、采购人名称: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971-6321522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姜薇
监督投诉电话:0971-6142790
传真:0971-6159677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0号
附件信息:
· 磋商文件.doc0.1 KB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